职能部门
医务部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疾控、门诊等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
二、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三、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制订、演练、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四、制定、执行医疗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医疗核心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
五、负责拟订实施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医院专科建设、技术准入及其相关的咨询、论证工作;
六、制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和疾病预防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规范的落实情况;
七、做好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和病案统计管理工作。
八、负责医院科研、教学管理,具体负责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科研申报与组织鉴定,组织临床教学;
九、受理医疗投诉,处理医疗纠纷;
十、院管会和院长赋予的其它职责。
电话:0511-88773988